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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向发力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7-14 10:45

“黄中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经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如期举行。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当场宣布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中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通报黄中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情况。

“这场警示教育非常及时,看到身边的同志掉进深渊,震撼很大,对每个人都是一次深刻的警醒。”警示教育会上,该委党组班子成员围绕黄中军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反思和剖析,该委党组书记、主任黄文明表示,将严格约束自己,同时督促全委党员干部树立敬畏意识,警钟长鸣。

百色市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规定除在党支部会议上宣布处分决定外,受处分人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其处分决定至少应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分管部门范围内宣布;受处分人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至少应在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宣布,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促使其知敬畏、存底线、守纪法。

“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同向发力,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页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程序和结果的公开透明,还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百色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政治性警示教育。对于涉案人员职务层次高、涉案款物数额巨大、涉嫌职务犯罪、违纪违法性质恶劣、“窝案串案”以及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还要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扩大警示教育效果。

今年以来,百色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521次,受教育干部14027人次。警示教育对心存侥幸者形成强烈震慑,2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接受处理。(百色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