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27 09:51
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如下:
1.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宋晓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等节日,宋晓东收受5名下属送给的价值8000元购物卡、2.2万元节日礼金以及私营企业主送给的12瓶茅台酒。此外,宋晓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宋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北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资本市场科(投资融资科)科长熊璐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12月,熊璐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北海市某金融公司员工陈某邀请,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当晚消费共1783元由同为服务管理对象的某银行北海分行员工敖某某支付。熊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李雄成、冯祖红公车私用问题。2007年4月至2019年2月期间,李雄成、冯祖红等2人违规长期使用本单位公车上下班,多次在周末、年节假日等时间私自使用公务用车。李雄成、冯祖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期间产生的费用被追缴。
4.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汉锦,桂平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薛培堃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7年8月,黄汉锦、薛培堃等人接受服务管理对象桂平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安排,到福建省福州市等滨海景区游玩,期间交通、食宿、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吴某某支付。黄汉锦、薛培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5.东兰县隘洞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东兰县隘洞镇卫生院经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在2018年每月已计发法定节假日上班补助的情况下,又在春节、“三月三”、五一等节假日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共计3.76万元。谭统斌作为卫生院院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3.76万元被予以追缴。
6.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国宏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9月11日晚,陈国宏接受他人邀请聚餐,席间无节制大量饮酒、纵酒酗酒后,驾驶私家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11月,陈国宏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陈国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7.来宾市兴宾区糖业发展局原副主任科员蒙文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2月21日晚,蒙文交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蒙文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以礼尚往来为掩护,违规收受节礼红包、收钱敛财;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宴请、大吃大喝;有的把公车当私车,搞“车轮腐败”;有的与老板“亲清”不分,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有的执行搞变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违规饮酒、纵酒酗酒,甚至酒后危险驾车,背后也反映出“酒局”“饭局”等享乐不正之风。这些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有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再次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小节做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年节假期往往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继续拉满弓、绷紧弦,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等作风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对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收受节礼、纵酒酗酒、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督促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酒后驾驶机动车治理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深挖细查,追查组织人、召集人、参与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有力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