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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德保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30 19: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德保县国营红坭坡林场场长农定巩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县国营红坭坡林场场长农定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其私家车维修保养、更换轮胎和加油等费用共计10675元。2021年4月,农定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反映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视纪律规矩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矢志不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作风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要“三不”一体推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敬畏之心,戒贪戒欲,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保持警觉、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作风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