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力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解决“急难愁盼” 护航壮美广西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08-05 09:55
“教育局长从学生嘴中‘抠’粮食……”今年上半年,隆林各族自治县群众举报县教育局局长杨某在学校食堂采购中暗箱操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起信访举报,深入基层包案化解,与市县纪委监委研究核查,查明杨某损害学生利益,还涉嫌侵吞农户危房改造资金。7月下旬,纪检监察机关对杨某立案审查,及时维护群众利益。
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解决“急难愁盼”,护航壮美广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岗位职责,化解信访举报积案纾民困,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
化解信访举报积案纾民困
“用心用情听民意,在为群众办实事中打造‘信访举报心连心品牌’。”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领导包案化解一批、重点交办督办一批、会同信访部门联动监督一批,积极化解信访举报积案,推进“系民心、听民声、纾民困”活动。
7月18日,自治区、贺州市两级纪委监委组织贺州市住建、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召开推进会,督促限期完成某小区验收办证工作。原来,该市某小区82户住户举报,反映多年办不了不动产证。
自治区纪委监委包案领导深入基层,查明该市有关部门对小区处遗项目验收工作互为前置条件,相互推诿。包案领导从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入手,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时限和路线图,让群众吃下定心丸。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限期化解和对账销号制度,今年以来化解968件具有“疑难、复杂、典型”特征的信访举报件。
梧州市藤县某镇镇长梁某擅自把土地划拨给他人搭建铺面出租获利。自治区纪委监委把该信访举报件纳入重点督办件。梧州市纪委监委严查梁某违规出租国有土地等问题,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点交办督办传导压力。自治区纪委监委筛选18件典型检举控告问题交办市纪委查报结果,梳理两批共87件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举报件纳入检查督办范围,进一步提高信访积案办理质效。目前已了结61件,转立案19件。
针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积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信访部门开展联动监督,推行“室(监督检查室、信访室)+组(纪检监察组)+局(信访局)”模式,共同发力啃下硬骨头。
今年4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信访局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筛选出53件中央巡视移交信访事项,约见信访群众,实地察看现场,打好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战。
联合督查组督促桂林市、永福县有关职能部门多渠道筹集3000多万元资金,解决了永福县县直3家公立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老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发放问题,啃下了历时9年、涉及300多人切身利益的“硬骨头”信访积案。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打造“1+10”模式提升民生领域治理效能,牵头联合教育、民政等10个部门,围绕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领域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畅通举报渠道、线索起底、加强审查调查等举措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欢迎您来出点子”专栏,广泛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意见建议,目前已收集120条,转交办理93条。上半年,全区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8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50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促发展
前不久,防城港市纪委监委调研组实地走访该市桂海现代化海洋渔业科技示范园,发现公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一直没有办下来,企业很是苦恼。
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符合资金拨付条件,但申请资料存在不规范等问题。调研组立即启动跟踪问效监督机制,督促职能部门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申请资料。两个星期后,该公司成功申请到10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张慧君高兴地说:“纪委监督让我们及时享受国家政策,解决了资金周转难题。”
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联合北海、钦州、防城港3市纪委监委,把3市重大项目尤其是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及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具体项目建设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落实情况列入政治监督动态清单。
“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就是我们监督工作重点。”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以来,该室在3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监督发现问题22个,提出意见建议28条,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
优化营商环境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关键之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政治监督由具体化常态化向深入化实效化拓展,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上,落到护航“十四五”发展开局起步上。
聚焦基层的困难事、企业的烦心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瓶颈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剑指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和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中梗阻问题。
前不久,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组下访发现,东兰县长寿生态食品加工园安置小区群众乘坐公交车不便,企业发展也受影响。调研组当即联系督促乡政府和运管部门落实责任,破解难点堵点,延伸公交路线,为群众出行和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严查快办。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原所长覃某为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给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覃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起,全力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更好服务群众,也是办实事的一项内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党员干部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偏差失误,难免受到错告诬告,最盼的是得到理解和支持。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容错正面负面清单的14种可容错免责和9种不能容错免责减责的具体情形,实行容错认定“自启动”机制、澄清保护机制。
“篮球场没法打篮球……”去年以来,蒙山县汉豪乡金洞村群众举报。县纪委查明,该村利用扶贫帮扶资金建篮球场,由于选址不合理等原因导致球场出现裂缝,原村委会主任欧某、村支书黄某负有直接责任。
今年3月,县纪委认定欧某、黄某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偏差失误,但决策符合程序,没有主观故意和谋取私利,适用“宽容干部在加快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偏差失误”条款,决定容错免责。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北流市清湾镇六到村一名村民长期上访,反映村支书陈世盈贪污扶贫项目工程款等问题。陈世盈背上思想包袱,影响了工作。市纪委核查发现,是举报人要求在家门口修建扶贫项目道路得不到满足,进而诬告坚持原则的村支书。
近日,北流市纪委联合信访、司法等部门到六到村,面对面对向举报人、村民代表反馈信访问题办理结果。不但公开为陈世盈澄清正名,还对恶意举报者形成震慑。陈世盈激动地说:“纪委给我们基层党员办实事。”
实事办实,干劲更足。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为24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21名诬告者进行查处和通报曝光,实实在在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猛将”“闯将”“干将”撑腰鼓劲,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