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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93.2万件 管理更加规范 处置更加精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04 10:23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获悉,2021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3.2万件。记者了解到,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公布以来,这一数据创下了历史同期新高。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切实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和专业能力,持续推动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工作规范化,以线索处置高质量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月,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明确加强对线索处置等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处置问题线索更加及时、更加高效。

江西省纪委监委结合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要求,制定了《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筛选分办、研究处置、监督督办等环节逐一进行规范,探索实行“两会三研究”的线索处置模式。

“监督检查室提请分管领导召开研判分析会,集体研究提出问题线索初步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提请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及分管领导召开审核分析会,对监督检查室提出的初步处置意见进行集体审核;经审核并沟通一致后,最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报省委主要负责人或省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江西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通过这样的流程设计,将问题线索处置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有效提高了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江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1533件,同比增长25%。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相继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和《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规范办理程序,保证办理质效。

“在线索处置中,我们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好每个问题线索。”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兴东介绍,工作中严格把好集体研究关,将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落实到问题线索办理全过程;严格把好审批程序关,拟对市管干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综合汇总,统一报有关负责领导;严格把好检查指导关,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全市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监督,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还制定《涉及区(县、市)管辖“一把手”检举控告处置办法(试行)》,对涉及各区(县、市)管辖“一把手”干部的举报,由以前转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办理,改为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领办督办,对线索清晰、问题严重的提级办理或交叉办理。上半年,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移送监督检查室基层管辖“一把手”线索32件,经研判提级或交叉办理6件。

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分办”的要求,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进一步理顺问题线索管理机制,让前后台衔接更为顺畅。

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厦门市纪委监委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涉及政法干警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摸排。“在此基础上,统一问题线索归口管理,信访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同步向工作专班报备,由工作专班建立统一台账并跟踪督办。”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对涉及政法队伍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办案,加紧开展线索核查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通过强化上下联动、线索双向移送和快移快处、督办指导等机制,实现彻查腐败案件、清除害群之马的目标。

做实做细线索处置工作,须在“精准”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精准受理分办、精确研判处置、精细办理流程,不断提升线索处置的科学化水平。

“经过执纪办案专题会研究,你们负责查办的案件,主攻方向有所偏差,在程序上也不够规范,要进一步分析问题线索,厘清查办思路,严格按照程序查办,确保查有实据。”近日,河南省新安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高洪波收到了该县纪委监委执纪办案专题会对其主办案件研判后给出的意见建议。

新安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推行执纪办案专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对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执纪办案专题会制度,主要瞄准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监督案件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职责清楚、程序闭合的要求,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具体制度。比如,案件监督管理室是否按规定将问题线索提交集体会议审议研究,对问题线索做到科学处置、严格审批。”新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袁如豪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对386件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排查,规范精准提出处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