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开通报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失职失责问题处理情况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21 10:26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某KTV娱乐场所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没有落实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导致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钦北区委、钦北区政府,钦北区子材街道办、永福社区,以及卫健、文广、公安等职能部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监管走过场、工作流于形式。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现予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责令钦北区委、钦北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区长邓洁丽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晓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锐南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卜天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钦州市钦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黄良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戴中秋党内警告处分;
免去庞宗强的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给予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道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免去张胜的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北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给予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官立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职务;
免去秦华的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潘廷斌的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其辞去居委会主任职务。
前段时间,纪检监察机关还对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了追责问责。这些情况表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个别地方、部门和党员干部思想松懈、责任缺失、落实不力、失职失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坚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坚持分兵把守、协同作战,坚持尽锐出战、决战决胜,不断优化疫情防控“四早”举措,预防为主、重在平时,采取最果断、最彻底的措施,快速控制局部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尽早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三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要聚焦疫情防控重点任务、措施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查处,严肃问责,谁不尽责就追责,谁不守法就执法,决不能因为一人一处的疏漏失职影响全区防疫大局。要认真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在全社会传递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