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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不得哄抬物价、随意涨价 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来源:右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08 10:02

本报讯(记者 卢 茜) 为了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做到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告诫书指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规范商品定价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来牟取非法利益。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让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石油、天然气经营者(各加油站、液化天然气经营门店)应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扰乱石油、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不得随意涨价、违规收费。

同时,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如有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