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一线 | 可疑的现金存款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04 10:18
“我没有守好底线,贪念作祟使我最终坠入犯罪深渊……”今年3月,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公安局以梁寨镇派出所原所长薛炳略为原型,拍摄了警示教育片《镜鉴》。
曾经的派出所所长、十几年的老民警,怎么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要想办取保候审,只能找薛所长,他不点头,谁都办不成。”“找薛所长办事,得操办好钱,听说他‘胃口’很大……”2020年6月,丰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收到案管室转来的关于反映薛炳略相关问题的举报材料,在前期核查时,工作人员多次听到这样的反映。事情真是这样么?
将核查情况上报后,县纪委监委决定对此进行初核。
“薛炳略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一定要严守办案纪律,严控知情范围。”核查组组长提出要求。
核查人员调取并梳理薛炳略和相关人员的银行交易记录,两个疑点逐渐浮现:首先是他个人银行账户存在大量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的资金入账;其次是这些资金是由多个人员在不同地点通过ATM机存入的现金,金额少则数千元,最多的一笔达2万元。
“根据这些可疑现金存入银行的时间,比对这个时间段薛炳略经手的案件,可以进一步缩小排查范围。”核查人员一致认为。
随后,核查组调取薛炳略在大沙河派出所、梁寨派出所任所长期间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材料,对案件能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逐一研判,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逐项梳理比对,筛查出一批可疑的案件。通过反复对比,确认多笔现金存入时间和可疑案件办理时间存在较大关联性,核查人员据此确定了取证人员范围。
“为什么要存钱给薛炳略?”
“因为我想办理取保候审,不给他送钱就办不了,他要求直接存现金到他账户里。”
在向多名涉案人员取证时,都得到了类似的回答。通过多次取证,薛炳略通过违规办理取保候审收受贿赂的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2020年6月,薛炳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丰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我自己既懂法又执法,不会收别人的钱,你们肯定搞错了。”薛炳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坚决否认。
“那请把这些存入到你个人账户的现金来源讲清楚。”审查调查人员拿出收集到的多份证据后,薛炳略陷入了沉默。
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下,面对扎实的证据,薛炳略对自己收取案件当事人贿赂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且交代了其他违法事实。
经查,2015年至2019年,薛炳略在任大沙河镇、梁寨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送予的现金共计34.46万元,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及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在赔偿款调解等方面提供帮助。
2020年8月,薛炳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薛炳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