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09 10:39
2019年3月4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巴头乡原国土所所长陈某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司法局燕峒司法所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许某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行政处罚。2021年5月,许某勇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德保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
“通过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德保县纪委监委把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酒后驾车现象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县纪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底线、明敬畏、守规矩。
为常态长效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强化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全县就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8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害人害己。”在县教育局开展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上,该局干部黄某追悔莫及。黄某因为酒驾被行政处罚,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活动现场,黄某现身说法,希望大家从他身上汲取教训,自觉提升法纪意识和法治观念,做知法守法、遵规守纪的带头人。
除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外,针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现状,该县纪委监委还精心筛选2018年以来查处的酒驾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签订《抵制酒驾承诺书》、开展提醒约谈、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要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主动担责,抓好以案促改工作。针对问题定规立制,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台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德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