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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推动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07 11:10

“5月6日,我委向被处分人黄某某宣布了党纪处分决定,宣布前带领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要求其深刻反省自己的问题,忠诚履职、担当尽职,务实为民。黄某某表示知错悔错、服从组织处理,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了‘我服从组织处理,感到羞愧悔恨,今后努力从错误中汲取教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关心和培养’的意见。”这是百色市纪委监委向市委专题报告“一把手”处分决定宣布情况中的一段表述。

百色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行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2020年以来,累计向百色市委报告了26名县处级干部的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做到了应报尽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工作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对报告时限、范围、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予以了明确和细化,并将此项工作从市纪委监委机关拓展至辖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实现报告主体全覆盖。

“以前,处分决定宣布完就结束了,现在我们把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更加注重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消除受处分人员思想疙瘩,给处分决定宣布‘加料’,进一步强化处分决定的宣布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结合百色市开展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试点工作,除定期报告外,该市还将受处分人为“一把手”的处分决定宣布情况纳入向同级党委报告的个案报告范围,明确报告内容重点是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情况、开展思想教育、思想认识和态度等情况,做到了把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突出宣布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同时将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台账连同宣布时受处分人签写的意见作为文件附件一并呈报,使党委能够全面掌握处分决定宣布的整体情况和效果,实现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警示教育“一堂课”。

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该市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本辖区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工作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同级党委报告处分决定宣布情况50余次。

此外,该市还利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契机,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协调,对处分决定执行和宣布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效果持久化。”百色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百色市纪委监委   童瑶 王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