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以庭审现场作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19 08:52
“被告人梁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没有异议。”
“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我认罪认罚。”
……
4月9日,德保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走进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全程旁听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梁灿职务犯罪一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供了梁灿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大量证据,还原了他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从为人民服务走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甘愿被围猎的过程。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情理法理交融,丝丝入扣,震撼人心,尤其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的忏悔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这场特殊的现场教学让参加庭审的党员干部深受震撼,一声声沉重的忏悔,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人扼腕叹息,让警钟长鸣。
“昔日的领导,如今却坐在被告席上悔罪认罚,这对我们来说是一面镜子、一个警钟。”参加旁听庭审的一名党员干部感慨道。
“权再大,大不过纪律和法律,钱再多,买不来自由和幸福,我们要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一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该县纪委监委预防宣教室负责人表示,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是具有针对性和震慑力的警示教育形式,庭审的过程,也是以案促改的过程,更是学习的过程。通过旁听犯罪事实,引导大家去思考被告人触犯了什么法律,违反了什么纪律,让大家深刻体会什么是“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治未病”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今后,将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廉政故事,逐步实现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并行的长效教育模式,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性、震撼力和实际效果。
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78场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72场次,“一把手”上廉政党课73场次,组织旁听庭审教育2次。累计受教育人数1.52万人次。(德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