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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探索以案促改工作方法 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9 08:44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书记工程”,明确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以及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职述职内容,强化压力传导。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发挥示范和督导作用。推行“同步推进工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和做好“后半篇文章”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在立案之时同步谋划该案的“后半篇文章”工作,做到两者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及时举办全区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编写经验交流学习资料,有序开展干部轮岗,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定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对象、内容、形式、分工、时限等,明确查办“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常规动作”。各市县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办法,明确工作具体内容,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对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印发《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等,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的职责任务、程序衔接进行细化,明确案件处分决定宣布、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文书、回访教育等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规范化开展。围绕查办的典型案例,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出以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为有效抓手的以案促改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全区开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提出具体规范性要求。

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各级纪委监委宣传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级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对各相关部门开展该项工作进行督促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部门通过建立流程监控指标、汇总台账、定期分析通报情况、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督办和考核等方式强化对各部门开展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情况通报、重大事项会商、联席会议、对口联系指导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左右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将开展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绩效考评内容,推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避免做与不做、做好与做差都是一个结果的现象。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压实有关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监管责任有效贯通。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推动落实好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彭凯云 梁智俊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