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聚焦要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2 15:1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张光
本期嘉宾
国运果 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谢柏雄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钱凤娟 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不久前对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的一次调研发现,一些派驻机构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抓不住重点、张不开嘴、抹不开面子等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
为什么会发生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是派驻机构对自身定位不准、职责不清。那么派驻监督如何抓住重点强化政治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我们采访了部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
问:派驻机构对自身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往往导致监督失焦,找不到工作抓手,主要表现有哪些?
国运果:一些派驻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抓不住重点,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派驻组同志没有深刻理解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的要义,因为驻在部门一把手级别高,就觉得自己底气不足,不敢监督;派驻时间长了、人员熟悉了,有的派驻组同志就自愿当“上门女婿”,履行监督职责时关心的是个人的小面子,因此抹不开面、拉不下脸,不愿监督;市、县两级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编制较少、办案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导致不会监督。
谢柏雄:监督工作没有重点主要表现为,派驻监督力量分散,重点不聚焦,这想管一管,那想抓一抓,既无法突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又无法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岗位的监督;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能力欠缺,不掌握被监督单位业务情况,监督浮于表面,导致发现不了问题,形成不了震慑,工作起来也就很难抓得住重点。
钱凤娟: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派驻监督“边界不清”问题,比如,有的派驻组对驻在部门业务不熟悉,有的派驻组把“嵌入式”监督当作直接参与业务工作或者过多参与业务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监督方式方法不多,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常常处于被动,上面“点一点”,下面才“动一动”,同时对驻在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一把手监督力度不够,存在“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等监督盲区。
问:盯住“关键少数”才能管住“绝大多数”,对此,有哪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国运果: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监督。一是用制度监督的“杠杆”撬动主体责任。联合驻在部门党组出台了“两个责任”清单,将驻在部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在主体责任清单中予以明确,为压实政治监督立规矩、划方圆。同时,建立了党组和纪检监察组重要情况双向通报机制、定期会商沟通机制、党风廉政问题处置机制等,为开展政治监督畅渠道、明路线。二是注重会议监督这个“关键环节”,严把政策制定的关口。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周例会、党组会等,重点监督上级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比如在研究河北省园博园展陈项目招标问题时,主管领导为赶工期提议不履行招标程序以减少中间环节,采取直接指定项目承接单位的方式进行,对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予以纠正,避免了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利用专项监督这个抓手,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比如组织开展了规范审批技术性服务活动、规范公开公示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四是借助市纪委监委派驻“权威”,形成监督合力。我们遇到涉及班子成员的复杂重要案件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实现监督上下贯通。五是抓住巡察“政治体检”的机会,做好巡察整改文章。巡察前,主动向巡察组提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政风险点、问题线索台账;巡察中,强化协同配合,认真参加驻在部门巡察动员会、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对班子进行政治画像;巡察后,对交办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谢柏雄:开展监督工作时,我们明确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注重与驻在部门党组联动。如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与党组联动,并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这既有利于传导压力,又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威。
要抓住“关键少数”,既要靠监督发现问题,也要靠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才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钱凤娟:我们发挥派驻监督近身监督的优势,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探索落实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在监督中紧盯关键人、严把关键处、抓实关键事、管住关键时,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二级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
问:派驻监督要抓住关键、抓住重点,对此,有哪些心得体会?
国运果:首先要“敢抓”,敢于拉下脸,不能因派驻时间长、人员熟就不敢监督;其次是“想抓”,要把对驻在部门“关键少数”的监督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作为派驻人员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激发派驻人员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要“会抓”,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善于借威借势借力,对涉及驻在部门“关键少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借助上级部门的“派”的权威,强化监督,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破解不会监督问题。
谢柏雄:首先要解决一把手思想认识问题。通过讲政策、讲纪法、讲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督促一把手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要求。其次,要坚持“抓住点、辐射线、带动面”,把盯住“关键少数”的效果不断延伸、放大,既突出重点,又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管住“绝大多数”的效果。再次,要牢固树立“靶向治疗”思维,坚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归总分类、仔细甄别,做到有的放矢,全面提升监督的针对性。
钱凤娟:驻在部门是各个行业、领域权力的集散地,担负制度制定、责任分解、政策执行等重要职能,有的部门往往会从部门利益出发,把审核审批权力握在手里,把监督管理责任甩给下级单位。只有权没有责任,是官僚主义的温床。只有责任没有权力,势必造成消极应付。有权必有责,派驻监督在督促驻在部门完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要督促单位内设部门及直属单位梳理确定各自的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化,着力形成可操作的工作任务和流程,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