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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德保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0 22:16

 

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德保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设有德保县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1个纪检监察机构。

一、内设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及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工作。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以及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信访室

工作职责: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部门。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

工作职责: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信访移送、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

(五)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级(乡镇)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负责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六)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七)预防宣教室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县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

三、派驻机构(11个)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德保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