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中秋、国庆节 期间风清正气的
通 知
来源: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30 19:28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守好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清清爽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规定要求,严防“节日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
1.严禁以礼尚往来为名,借节日之机,收受、赠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或利用短信支付、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物流快递、电子预付卡、网购礼品等方式进行送礼、受礼。
2.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特产。
3.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
4.严禁借节日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5.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等迷信活动。
6.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
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11.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12.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主动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狠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地见效。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其他班子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发生,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利剑高悬,严查顶风违纪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特别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话、网络、信访等监督举报平台,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共德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