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1-17 10:47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7家区直单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扎实高效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6月至12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9094起,处理1.19万人;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7万个,直接受益人口达964.91万人,其中贫困地区受益人口436.31万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人数比5月份减少335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孩子失学辍学人数仅剩54人。符合条件的贫困慢性病患者办理特殊慢性病卡人数增加46.93万人,做到符合条件者“愿办尽办”;为贫困地区31家县级医疗机构、361个乡镇卫生院和3262个村卫生室提升服务能力,全区434个村医服务空白村问题全部解决,126.8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诊疗服务,总救治率超过95%。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5.70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2.93万户;解决2.26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坚决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工作松劲懈怠问题,有效消除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2.08万户、致贫风险的边缘户3.37万户。
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有效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603件,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133起,涉案金额8800万元;立案查处保健食品类案件1257件、校园食品安全案件93件、涉传案件1872件、农资和农产品问题422起,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无证企业15家、传销窝点737个,关闭不规范生猪屠宰场591家,撤换校园食品原料供货商17个。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按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采购量计算,预计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4.65亿元;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401家,暂停服务协议279家,终止服务协议33家。追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76.67万元,全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7242所,受益学生人数173万,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4899户,全面落实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陪餐制度。72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67段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547个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销号率100%。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新纳入低保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34万人,停保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9万人,实现“应办尽办”。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约谈、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65家,查处典型案例16起。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区设置“一窗”数量498个,市县两级实现重点领域“一窗受理”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区市县乡四级单一部门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均超过97.7%。排查并完成整改行政执法问题185个,对33个自治区级执法机关涉及许可、处罚等1.08万项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布856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全区310个农村供水设施工程恢复正常供水,23.82万人受益。建立完善故障抢修复电机制,农村地区主电网范围内到达故障现场平均时间31分钟,到过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199分钟。建设完成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195个4G基站项目和738个边境4G基站项目,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开通4G基站,距边境0—3公里带状地区4G网络基本覆盖。实施“畅返不畅”整治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畅通2276公里;推进贫困地区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建设,完成硬化屯级路9427条、1.01万公里。实施农村新建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1万座(户)项目,目前开工建设10058座,完工6326座。
聚焦统计造假问题,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对818家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统计违法问题的51家,立案查处38家,约谈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4个市4个县(区);严肃查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11家。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已形成全区统计系统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
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专项整治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17个牵头单位共制定出台78项制度机制。自治区纪委机关会同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处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规范统计领域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防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12369”环保举报问题办理若干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出台《广西农村饮水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并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通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印发《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工作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先后修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印发《关于联合办理食品药品刑事案件涉案物品检验鉴定及无害化处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自治区扶贫办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等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在路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只有进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会同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继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