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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案例的通报

来源:德保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2 09:44

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德保县公安局辅警王明珠充当违法犯罪对象“保护伞”问题。2019年,王明珠在工作中认识了外地到德保县组织卖淫活动的张某和郭某龙,交往中张某和郭某龙多次宴请王明珠到大排档或者酒店吃饭、打牌,并送给王明珠800元现金和2条云南玉溪香烟(折合现金460元)。2019年12月,在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涉黄”活动清查整治行动中,王明珠为了让张某和郭某龙逃避打击,违规向其通风报信,充当犯罪对象“保护伞”。2020年8月,德保县公安局按程序给予王明珠解除劳动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