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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小物 治其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03-19 10:32

《国语·晋语九》中说:“夫君子能勤小物,故无大患。”贤德的人能够谨慎地处理小事,所以不会招致大祸。对为官者而言,更要在细微之处、小事小节上始终保持谨慎戒惧,将问题遏制于初始、萌芽状态,避免因小失大。

重小处、矜细行、抓微末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从政为官、修身处世的重要内容。“见微知著”“履霜坚冰至”“致广大而尽精微”等名言警句是对这一精神的具体阐释;陆贽拒收鞭靴小物、包拯不吃财主一餐饭等佳话是对其内涵的实践解读。

《资治通鉴》云:“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可见,只有做到小错即纠,小过即问,才不会出现大害、大患时而无以挽回的境况。然而,做到“勤小物、治其微”并非易事。若无坚如磐石的毅力,居安思危的忧患之心,敬畏权力的清醒认知,就容易被眼前的小惠小利所诱惑,从而在小事小节上放松警惕,丢掉原则,丧失党性。必须唤醒内在之力,自觉抵制各种“恩惠”、诱惑,方能避免因贪小利而失大节。要从日常生活的每一件小事着手,从细微之处狠下功夫,事事修炼,时时自省,做到事前多思考、多考量、多自问,然后采取合宜、恰当的方法去谨慎处置,事后多反省、多总结、多自警,将贪小利的念头及时遏制在萌芽之中。

唐代诗人白居易卸任杭州刺史时,仅带了两块天竺山石回乡作纪念,事后却写下一首自责诗,“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北宋铁面御史赵抃常常“日所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不可告,则不敢为也”。说的是赵抃每天晚上都要穿戴礼服,焚香祷告,将白天所做之事一一告诉上天。不可告诉上天的,绝不会去做。应该说,无论白居易的自责诗还是赵抃的告天,这种时时警惕自省的精神,为后人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当然,共产党人更是深切懂得“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中央八项规定”,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说话和气”到驰而不息纠“四风”,无不是从细小的事情抓起,反映出共产党人不弃微末的决心和毅力。作为党员干部,如何做到能勤小物、治其以微,除了要自觉接受监督,还要依靠觉悟达到慎微的境界,并将其体现、落实到一件件具体的小事中。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到“勤小物、治其微”,除了要多量、多问、多省,特别要注意守住第一次。许多落马贪官,都是从“吃一次请,打一次牌,拿一次卡,收一次钱”等开始的,未能守住第一次,导致原则一松再松,底线一放再放,最后出现无可挽回的结局。因此,必须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始终坚守纪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