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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抓早抓小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253人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10 17:27

“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不严不实问题,导致我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出现了信息迟报事件和群体性聚集事件。同志们对我提出的批评意见,我都接受......”2020年5月14日,德保县纪委监委在该县都安乡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该乡因疫情防控不力被记过处分的副乡长陆某自责地说。

 

今年以来,德保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妥善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实现治病于初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远离红线、守住底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警示教育片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触目惊心,看后发人深省,我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秉承严管就是厚爱,注重抓早抓小,只有将错误想法扼杀于萌芽状态,才能杜绝党员干部因一步错走向步步错。”这是6月20日晚,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再次收看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1-5集)警示教育片时,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的感慨。

 

为确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之前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加强日常监督“治未病”上下足功夫,注重抓早抓小、注重惩前毖后,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做到了早提醒、早防范、早处置。通过开展巡回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举办“云山夜校”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专题警示教育讲堂、开展以案促改、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好案例通报等方式,开展好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咬耳祉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守好“底线”和“红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县公路管理所技术员陆某某在公路项目建设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3月,陆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威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腐败行为,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追究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今年1-6月,该县纪委监委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8人次,占78.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人次,占19.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0.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1.6%。(德保县纪委监委   黄彩香)